现实版“孤注一掷”,三人出国打工被卖至诈骗集团诈骗29万元获刑

科技 5个月前 阅读:304 评论:0

现实版“孤注一掷”,三人出国打工被卖至诈骗集团诈骗29万元获刑

  电影《孤注一掷》根据真实剧情改编,能让观众直观地感受到电信诈骗的凶残和狡诈,成为反诈热播剧。12月11日,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通报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典型案例,其过程堪称现实版“孤注一掷”。   近年来,利用手机通信工具以及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建邺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日,建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陈某、颜某犯诈骗罪一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月至6月,被告人徐某、陈某、颜某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先后加入“快达公司”诈骗窝点,从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徐某为业务组长,陈某、颜某为业务员。其间,被告人徐某、陈某、颜某利用“快达公司”分配的微信号,以租赁房屋为名在网络上添加被害人,诱骗被害人向虚假投资网站投资,以此骗取中国境内公民财物。被告人陈某、徐某等人以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丁某共计297100元。2022年6月前后,徐某、陈某、颜某分别通过逃跑或者赔付钱款等方式偷渡回国。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徐某、陈某、颜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中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系主犯,被告人陈某、颜某系从犯,颜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自愿退赔被害人8万元。法院结合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最终对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在法院审判阶段,为被害人追赃挽损人民币8万元。   据介绍,徐某、陈某、颜某均是外省人,因怀着出国挣钱的想法到了老挝,加入了诈骗窝点,其间还被“倒卖”一次,以每人15万元的价格被“卖”入“快达公司”,徐某等人根据诈骗集团提供的微信号,诈骗了南京的一名受害人。此后,徐某等人被要求继续诈骗,其人身遭受限制,也时常遭到毒打。在此期间,他们想回国,又被索要赎金。徐某等人与国内亲属以及所在村干部联系,村干部果断报警。   建邺法院刑庭庭长杨浩介绍,2021年以来,建邺法院共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4件,涉及被告人58名,处理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69件,涉及被告人105人。诈骗总资金约8900万余元,其中被诈骗最高的被害人金额高达8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共计42人,截止今年12月上旬,建邺法院直接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法院依法从严快审,注重追赃挽损,加大罚金刑罚力度,强化法治宣传,提升全民防范电诈意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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